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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、菩薩與鬼神的區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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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般人都誤以為佛教只是燒香燭,拜鬼神的宗教,其實這是大大的誤解。佛教固然不主張燒金銀衣紙,也不以拜鬼神來求福佑,更認為佛、菩薩(1)與鬼神絕對不能相提並論。

(1)菩薩:原指立志追求最圓滿的佛果,並且化度一切眾生的修道者。這裏專指如觀世音、地藏等大菩薩。

  佛和菩薩是斷盡一切煩惱,具有福德和智慧的聖者,是眾生偉大的導師。佛教徒對他們虔誠禮拜,表示佩服得五體投地,並非求取不勞而獲或倖免苦報的意思。這正如學生向老師敬禮,是同一意義的。

  我們生存於天地之間,自然會對四周的環境充滿了好奇和關心。但礙於不瞭解因緣果報的道理,又缺乏科學的知識,面對無限的宇宙,感到既神秘又驚訝;對於自己的命運,又覺得無奈和迷惘,於是猜想定然有一位設計和創造的神靈存在。再推想到各種自然現象、山河器物和人事的禍福吉凶,都有特定的鬼神負責管理,他們各有威力,可以控制人類的命運。由於大家有這種迷信的思想,當遇有天災和病患的時候,便感到畏懼而向鬼神拜祭,希望憑藉他們的庇佑而得以消災解難。

  一般人更進而認為祖先和社會上有貢獻的偉人,死後會庇佑子孫和世人,也應該受到崇拜。

  佛教雖然不否定鬼神的存在,但並不承認他們可以創造天地和主宰人類的禍福。他們只不過是六道中的眾生,由於煩惱未斷,受著自己業力的牽引,造惡業的,便墮入餓鬼道中成為「鬼」;造善業的,便昇上天道成為「神」。在六道中流轉不息。

  其實我們的成敗禍福,完全是由過去的業力以及現在的行為來決定,並不是鬼神所能改變。殺生祭祀,不但於事無補,反而增添惡業。如果要避免苦報,就只有不種惡因;遇有困難和不幸時,應該對自己過去的惡行加以懺悔,多種善因,並且憑著自己的智慧和毅力,循正途去解決,到業報清除了,必然可以獲得快樂和幸福。

本文節錄自以下書本第二課:  

覺光法師主編:《初中佛學課本》第二冊,香港:香港佛教聯合會,1990年

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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